信用卡纠纷增多 持卡人和发卡银行都有责任

来源:信用卡之家 时间:2019-10-25 14:16:26 责编: 人气:

随着信用卡的普及,用卡人群多元化,随之而来的用卡风险也在不断增大。近年来,商业银行坏账、呆账比例不断上升,涌入法院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数量也在逐年增多。肇庆市某法院仅今年上半年,便受理了67件信用卡纠纷案件。与此同时,透支金额也呈大量上升之势,平均透支金额高达26万元。

【案例1】何某办两张卡欠13万不还

被告何某于2010年和20年分别向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,并与20年5月9日开始使用该两张信用卡消费,共透支173982.02元。后何某偿还了85720元,但计至2013年月5日,被告尚欠银

行本息131322元(本金118647.75元,利息7475.95元,滞纳金5198.33元)。

法院判决:被告何某偿还银行全部欠款。

【案例2】黄某透支近6万欠5万不还

“90”后黄某,于2009年向某农业银行申办一张贷记卡,用于消费。从2013年1月22日起,循环使用该卡共透支消费57869.20元,后被告归还本息19280元。但计至2014年4月1日止,尚欠银行本金38747.60元、利息9211.97元、滞纳金4597.43元,共计52557元。

经法院调解,被告黄某同意在每月25日前向银行归还不少于1000元;如果被告超过两个月不按时归还,银行可向法院申请全额执行。

【原因】持卡人和发卡银行都有责任

为什么信用卡纠纷案件屡屡发生呢?信用卡持卡人、发卡银行都有责任。

信用卡持卡人存在“三缺”。法律意识欠缺。部分持卡人法律意识淡薄,认为拖欠信用卡无关紧要,甚至随意丢弃透支过的信用卡。理财意识欠缺。不少持卡人消费超前,且缺乏理财教育和意识,经常入不敷出,信用卡的“信用透支”便“首当其冲”。诚信意识欠缺。部分持卡人对信用卡不良记录重视不够,不仅不按时还款,还出现“以卡养卡”、恶意套现等现象。发卡银行存在“三乱”。推销乱。部分银行为扩大信用卡客户资源,或为完成摊派任务,存在广撒网、乱推销等现象。审核乱。在办理信用卡过程中,部分银行未严格依照相关程序发放,如未对申领人的身份情况、资信状况、实际住址等予以核实,未对申领人的还款能力予以评估,未明确告知不及时还款的法律后果等。监管乱。持卡人透支后,催收不及时,监控力度不够,部分银行多在纠纷成批量后才委托律师起诉,往往导致透支款已经“利滚利”,增加了纠纷解决难度。

【法官建议】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预防信用卡纠纷

为进一步防范信用卡纠纷,法官建议完善风险防控机制。加强发卡过程中的审查。在发放信用卡时,要严格按照发放要求,提高申领信用卡门槛,尤其是对申领人的资信、收入状况作出实质性审查,对收入不稳定或信用有瑕疵者可增设担保人制度,以控制和防范风险。

加强信用卡使用的监管。各商业银行可以针对个人消费、还款能力确定授信额度,同时完善对信用卡使用状况的动态监控,对于未按时足额还款的,应适当降低、限制授信额度,或等还款完毕后适量调整授信和还款额度。

建立健全透支款催收的长效机制。当持卡人透支后,银行应及时以电话、手机短信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等方式进行催收。对恶意透支催收无效时,应尽快进入诉讼程序,寻求司法救济。

建立客户信息交流平台。银行之间应加强业务交流,建立不良客户信息交流平台,实现信息共享。要注重对信用不佳的黑名单客户追踪监控,堵塞跨行不良透支;对于在其他银行有欠款记录的客户,将审慎发放信用卡,减少信用卡恶意透支的风险。